近日,从济宁市环保局获悉,阳城煤电电厂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已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审查,电厂将取得环保部门正式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是国务院于2016年底下发的行政要求,目的是为了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
该电厂自启动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以来,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精心梳理收集相关资料和支持性文件50余份,按照标准进行统一装订,积极与县、市环保部门联系协调,经过4个月的不懈努力顺利通过了最后的审核验收。
作为排出同意证将有助于火电厂在生产加工中实施愈来愈高效化化的环保型问题物的废气释放标准化经营预防措施,加大环保型设施设备的作业和检修标准化经营,从紧管控的废气释放浓度值和的废气释放数量,尽快响应的重环保型问题天汽紧急救援应急演练方案,为解决中北部生态环境重量出示高效支撑体系的功效。